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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如何办理转档手续?自学考试成绩全国通用否?
考生因工作调整、家庭迁居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办理转档者,应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到省考办办理。如因其它原因,请别人代办,则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单科合格证的复印件及本人亲笔委托书,注明合格试卷份数、转往地点等方可办理。参加全国统考的自考课程,考试成绩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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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在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各省自考办网站的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省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各地转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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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南省自考免考有哪些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按课程名称、要求和学分相同的原则,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有关课程。
(1)每年3月1日至10日和9月1日至10日由考生向所在地自考办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如:毕业证书、等级证书、原所在学校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因课程类型不同而材料要求不同),学绩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填写《免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当地自考办负责人查验、核准、签署意见后,报省自考办审定。
(2)省自考办对符合免考规定的免考申请在其表格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交考生所在地自考办,一份连同相应的签审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由省自考办存档。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
已毕业专业及学历层次
报考专业层次
免考课程
专 科
专 科
名称、要求和学分相同的课程
本 科
本 科
公共政治课、英语(二)、高等数学(二)(财)、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基础课
英语专科
本 科
英语(二)
数学专科
专、本科
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
汉语言文学(中文)专科
专、本科
大学语文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一级或以上
专、本科
计算机应用基础 (理论考试及上机考核)
二级或以上
专、本科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理论考试及上机考核)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二级或以上笔试考核
非英语专业专科
英语(一)课程
三级或以上笔试考核
非英语专业本科
英语(二)课程